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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,法院,婚姻,日子,下去了
提問: 未婚先孕,錯誤的緣份,該如何收場? 問題補充: 我的兩個朋友,男的很師,女的比較矮,雙方條件都一般般。因為女孩的原因,不得不讓小孩出世了,現在已經有四五個月了。現在問題是:女方達到了婚姻的年齡,可是男方沒有,所以沒有結婚,婆婆看不起小孩,男方什麼事情都拿不了主意,一切都是聽從父母。現在兩人關係越鬧越僵,日子沒法過下去了,這樣的情況,分手,可以請求哪里的幫助?法律是否有明文規定? 医师解答: 日子沒法過下去了,那就分幵,雖然沒有結婚,但是已經有婚姻之實了,可以通過法院去離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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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zhes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