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孩子,的是,丈夫,父母,受益人
提問: 丈夫因公傷身亡,公司賠了37萬.現在我還有一個兩歲大的孩子,公婆還健在,丈夫有一哥 問題補充: 丈夫在廣東因公身亡,得到公司賠款37萬,公婆健在,現年62歲,都是農業戶口,丈夫還有一 哥一弟一妹。妻子現在36歲,非農業戶口,還有一個二歲的小孩,請問37萬該如何分配,謝謝,
医师解答: 根據《婚姻法》第十八條第二款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為夫妻一方的財產:
 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、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;

  按規定,您丈夫身故,財產屬于您丈夫,孩子為第一繼承人,那么,你和孩子是受益人,考慮到你們家庭還要盡到贍養老人的義務,可以適當給予他父母一些補償。從司法實踐看,你們只要給他父母5-7萬的贍養費即可,剩余的是你孩子15萬元,你15萬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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